一個具有新視角的文學史論的可能
:讀張俐璇《建構與流變:「寫實主義」與臺灣小說生產》
向陽
在文學史的論述場域中,「主義」與書寫是無可迴避的議題。「主義」指的不只是書寫的美學方法,同時也隱含一個作者或評論者/史家的世界觀,前者指向文學創作的語言、技法,以及美學論述;後者則蘊蓄對於文學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所採取的視角、立場和意識形態。兩者互為闡釋,也互為鏈鎖,形成某一個年代的思潮,既可歸納前行書寫者的文學史定位(典範的建構),也足以生發或啟示新起一代的書寫趨勢(主流的匯聚)。
台灣新文學發展以來,可謂「主義」不斷,代有衍生與顛覆,其中最主要的兩種典範、兩股主流,就是「寫實主義」與「現代主義」,這兩大主義如日與月之相推、潮與汐之交替,分別在不同的年代,以及各自不同年代之中的歷史情境、社會結構與文化想像之中,分別占有足以呼風喚雨的話語權力與位置。以台灣現有兩本文學史述而論,葉石濤的《台灣文學史綱》建構的即是以寫實主義為鵠的的典範論述,陳芳明的《台灣新文學史》則相對有意再造一個以現代主義為標竿的典範論述。兩部史書因而對不同的文學事件、作家與作品出現相異其趣的褒貶與揚抑,葉著對寫實主義作家及作品褒多貶少,陳著對現代主義作家及作品則揚多抑少,顯彰了兩位史家互有異趣的美學和史觀。這種差異,不僅反映在兩人對作家、作品高下的評價上,也表現在對歷史情境和文化想像的解釋之中。
宏觀地看,寫實主義與現代主義這兩大主義都各有其論述基礎,它們都是文學面對歷史情境、社會時空(或結構)與文化想像之際,激揚而發的集體主張(或話語);兩者之間,從十九世紀末期在西方世界展開對話,相對於不同的年代和時空,各有盛衰。而在台灣新文學史上,寫實主義的集體主張,公認最盛期是在1930年代和1970-80年代;現代主義的集體主張,其最盛期則在1940年代和1960-70年代;1987年解除戒嚴之後,兩大主義已為各種「後○○主義」(後現代、後殖民、後歷史……等)去中心論述取代,不存在某種定義明確的、固著而不可挪移的單一話語。因此,理想上來說,當我們面對二十世紀初期方才出發的台灣新文學,要論其史事、評價不同年代的文學主張和作家作品,已經很難執著其一,以單一主義(美學或史觀)來詮解近百年的台灣新文學史。
但在實際的話語操作上,這畢竟只是「理想上」的期待,有論述上的高等難度。一個文學史論者是否可能堅持其美學與史觀(主張與話語)而進行論述?從現代主義論者的角度來看,整部文學史可以是現代主義出發、揚升、挫折、顛覆與再延續的過程(後現代因而也可被視為是現代主義的反叛與延續),通過分期,從而展現它「一脈相承」(時斷時續)的流脈。同樣的,一個寫實主義論者豈不也可以據其視角,將整部文學史視為寫實主義的流變史?只要文學史觀一致、論述邏輯清晰、論證確鑿、詮釋深刻,而又能自圓其說,以單一主義(美學或史觀)詮解近百年台灣新文學史的史論,當然具有可供不同論者參照、攻錯與對話的價值。
張俐璇博士《建構與流變:「寫實主義」與臺灣小說生產》就是這樣一本具有觀點與論述立場的文學史論。根據著者自述,她的研究動機來自閱讀前述葉石濤《台灣文學史綱》與陳芳明《台灣新文學史》的促發,使她關注當前台灣文學史論中寫實主義與現代主義對立存在(典範交替)的現象,因而意圖採取寫實主義的美學與史觀,重新省視百年來台灣小說書寫的脈絡及主軸。她的主要論點,著重在寫實主義的多面性上,從日治以降,逐不同年代尋波探源,找出台灣小說在各個歷史階段中顯現或隱含的寫實主義風貌。她的結論是:在台灣新文學的發展過程中,「每個時代,都有『寫實主義』的倡議,並在小說書寫上,不斷變形『化身』;改變的不是寫實主義自身,而是外在社會結構所引發的政治思潮(如殖民主義、民族主義、自由主義、社會主義)引發書寫者/ 論述者意識形態立場的差異,而產生了文學美學上寫實主義與現代主義的對立現象,實則這種現象並非本質。
在這樣的論述邏輯下,她進一步指出,一九九○年代後出現的後現代,儘管標舉「反對現實主義」也是一個「假命題」(後現代終究是「寫實」的,即便選擇逃避政治,亦是一種面對「現實」的方式);「同屬『後學』的後現代與後殖民論爭,也是面對『現實』位置與想像的殊異分歧所致」。在張俐璇的寫實主義美學與史觀中:
鄉土文學論戰後,「鄉土小說」看似消沈,實則以變形的姿態,持續存在;一直到新鄉土、新寫實,都是直面土地之歌。諸種「寫實主義」小說的展演,都是對這塊土地上「異質」的人事物的認識與理解,以及思索未來之道。
這樣的寫實主義文學史論,通過本書各章的論證,能否自圓其說,當然有待相關學者後續的對話與討論。陳映真、白先勇、王文興、黃春明,乃至李昂、宋澤萊、黃凡、張大春、朱天文……等小說家的作品,可從現代主義切入,也可從寫實主義切入。作家之書寫未必遵循主義框架(也未必先有框架),他們可現代、可寫實,也可後現代、後殖民,敏感的作家總是具有與時俱進的「文學鼻」,不會停滯於舊有的創作語言;但作家同時受制於他所處的歷史情境、社會結構和文化想像,他們的書寫從而是對含蘊著這三種外在世界(包括意識形態)的反映或反擊──從這個角度看,書寫的行為的確就是「寫實」的,它以一如張俐璇所看到的「不同的想像、建構,以及展演、實踐的過程」被表現出來;若從純粹美學的角度,書寫則未必是「寫實主義」的。
這本論著是張俐璇根據其博士論文改寫而成,先後榮獲新台灣和平基金會「2014台灣研究博碩士論文獎」、國立台灣文學館「台灣文學學位論文出版徵選」獎助,從學位論文到獎助審查,已經過眾多學者錘鍊。我在擔任學位論文口委時已經拜讀,並提供修改意見,很高興看到她以「寫實主義」作為詮釋框架,重新省視百年來台灣小說發展過程及其生產現象。她針對不同時空(日治、戰後、解嚴後)的政治、社會結構,指出寫實主義因為外在環境變遷所產生的不同面貌,都讓我看到一個具有新視角的文學史論的可能;她也點出了政治意識形態(諸如民族主義、社會主義、自由主義、個人主義)如何影響文學史論者(當然也包括她自身),而這是過去的相關研究較少觸及之處。期待未來有更多論者以不同視角、框架與之對話,進而開闊台灣文學史論的多重向度。
2015/0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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